应急治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
应急治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
应急厅函〔2026〕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治理厅(局),各省级矿山宁静监管部分:
今年以来,全国先后爆发的山东招远市蚕庄金矿“2·7”坠罐较大事故和湖南长沙浏阳市华盛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5·4”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都袒露出部分宁静评价机构、宁静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保存涉嫌出具虚假报告、人员挂靠、资质认可机关审批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静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罗致事故教训,严厉查处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应急治理部决定在全国规模内开展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宁静生产法》等执法以及《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治理步伐》(应急治理部令第20号),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宁静生产领域部分弄虚作假典范案例的通报》(安委办函〔2026〕81号)相关事情要求,集中开展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治理机构运营治理乱象,清理不切合从业基本条件的机构,严厉查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并果真曝光典范问题案例,连续净化行业情况,全面规范宁静评价检测检验行业秩序。
二、重点治理内容
(一)是否保存不再具备资质条件或者资质逾期从事宁静评价、宁静生产检测检验的情况。
(二)是否保存凌驾资质认可业务规模,从事宁静评价、宁静生产检测检验的情况。
(三)是否保存挂靠、出租出借机构资质证书等违法违规情形。
(四)是否保存转包宁静评价、宁静生产检测检验项目,分包宁静评价项目的情况。
(五)是否保存违反有关规则标准划定,更改或者简化宁静评价、宁静生产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情况。
(六)2023年以来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宁静评价报告和宁静生产检测检验报告是否保存虚假、失实情况。
(七)2023年以来重大、较大生产宁静事故所涉宁静评价报告和宁静生产检测检验报告是否保存虚假、失实情况。
(八)是否保存有案不移、有案难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整体事情安排
(一)执法检查(2026年7月—9月)。各省级应急治理部分、矿山宁静监管部分凭据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对辖区内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执法检查。
(二)督导检查(2026年10月—11月)。应急治理部将对部分省份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法定报告开展抽查,重点对各地重大及典范较大生产宁静事故所涉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对专项治理事情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组织专家开展重点帮扶,指导外地深入排盘问题泉源,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治理能力。
(三)总结提升(2026年12月)。各省级应急治理部分、矿山宁静监管部分要认真总结外地区专项治理事情效果,特别是要系统梳理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保存的问题,剖析案例、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标本兼治举措,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26年12月20日前报送应急治理部(联系人及电话:王一鸣,010-83933792)。应急治理部将对专项治理事情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四、事情要求
(一)增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事情,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治理步伐,严格历程督导,实时将专项治理要求转抵达辖区内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事情取得明显效果。
(二)增强监管执法。各地区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治理中发明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相关人员保存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实施处分。发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利用虚假报告取得宁静生产相关许可、验收、备案的,实施审批、验收、备案的部分要对涉事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处分。涉嫌违法犯法的,要将问题线索移交地方公安机关查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相关政策宣传,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实时曝光典范案例。要流通社会群众举报渠道,勉励社会民众积极举报宁静评价检测检验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筑牢人民防地。
(四)增强事情统筹。各地区要将专项治理事情与宁静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事情有机结合,增强统筹协调,务求治理效果。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宁静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基础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宁静评价检测检验行业高质量生长。
应急治理部办公厅
2026年7月5日